崗位職責:
1.合規管理:制定分公司年度合規管理計劃,并推動其落實;對公司內控流程、內部管理制度和業務規程等進行合規審查等;
2.法律訴訟:對分公司的重大疑難理賠案件進行法律支持,包括直接參加案情溝通會,提出法律意見;
3.風險內控管理:落實、執行總公司風險管理各項政策與制度,健全與完善本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架構與職能,編制與完善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各項風險管理相關實施細則及工作流程。及時報告本機構的重大風險事件,落實公司重大風險的解決方案和應急機制,防范各類經營風險等。
4.反洗錢:督促下級機構與反洗錢監管機構建立日常工作溝通匯報機制,組織或協調相關部門和所轄分支機構配合反洗錢監督檢查、行政調查和司法協助。組織和協調相關部門制定并執行反洗錢操作細則,將反洗錢管理要求嵌入業務管理和具體操作流程中;
5.其他:負責對分公司簽訂的合同進行法律合規審查,協助起草或參與較為重大協議、專項協議的談判;負責人事勞動關系、購租房等非保險法律事務處理,以及提供其他非保險法律支持。
任職要求:
1.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金融、保險等相關專業畢業,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2.具有5年及以上法律、合規、稽核、財會或者審計等相關管理經驗;
3.熟悉合規、保險法律、行政法規和基本民事法律,熟悉保險監管規定和行業自律規范;
4.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誠信品質,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原則性、敬業精神,認可華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