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包括:
a) 具體處理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設計等方面問題;
b) 按規定匯報工代工作,填寫“工地代表記事本”及“工地代表工作或月匯報表”;
c) 收集工代中的質量信息,填寫“質量信息反饋卡”;
d) 監控基礎開挖、洞室開挖、水下作業等重大危險作業的地質條件變化情況,及時向生產分公司報告并按院質量管理體系要求調整設計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e) 整理專業性工代記錄并歸檔。
工代服務的內容
包括:
a) 進行設計交底,說明設計意圖、設計特點和對施工、調試的要求。
b) 及時處理施工過程中發現的設計問題。
c) 對業主在施工過程中提出的要求,給與認真考慮,予以協助及配合,提出建議,供業主參考。
d) 對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給與積極幫助,予以協助及配合,提出解決建議,供業主和施工單位參考。
e) 按《工程設計回訪管理規定》(QB/42-312-2022),進行工程設計回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