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道德,對待工作認真負責,有事業心,熱愛地鐵事業;
2、身體健康,符合崗位工作要求;
3、具有良好的團隊精神和溝通協調能力,有較強的文字組織、語言表達能力;
4、原則上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
任職資格:
1、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經濟類、法學等相關專業,復合背景優先;
2、熟悉項目財務、法律盡職調查的專業知識及操作流程,掌握項目盡調、財務估值、資產評估、風險評估、潛在法律風險識別的方法,具備較強的風險研判能力和財務、法律分析能力;
3、熟悉國有企業合規管理,具有建立合規管理制度、公司重大決策合規審查、訴訟或仲裁案件處理的經驗;
4、熟悉股權投資,了解重點環節風險點;
5、具備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6、具備CPA、CFA、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等證書者優先;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