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1.貫徹安全生產法規,修訂責任制和規章制度,制定年度計劃,督促落實并考核獎懲。
2.負責安委會日常工作,籌備會議,傳達部署,落實要求,提出建議。
3.開展綜合與專項檢查,排查隱患,督促整改,制止違規行為,抽查危險作業,管理消防安全。
4.監督安全生產資金和技術措施落實,管理勞動防護用品。
5.執行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制度,辨識危險源,完善應急管理,組織演練,指導子公司應急體系,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任職要求:
1.35周歲及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管理類、工程類專業。
2.3年以上專業工作經驗,具有同等規模國有企業、民營上市企業同等崗位工作經歷。
3.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消防工程師等相當職業、執業資格證書。
4.熟悉安全管理知識體系、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安全檢查工作流程、安全培訓和演練流程及安全管理應急措施,熟悉安全生產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和使用。
5.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組織處理,無違法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