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1、負責金融市場板塊法律風險審查及管理工作,動態跟蹤法律法規、監管政策變化,形成風險提示及建議;
2、負責審核金融市場板塊對外簽署的重要合同、協議及相關法律文件并出具意見;
3、根據需要參與金融市場業務或相關項目的合法合規性審查及論證,提供法津合規意見;
4、提供金融市場板塊法律咨詢服務、根據工作需要開展法律知識培訓;
5、負責撰寫金融市場板塊法律風險報告,完成其他法律相關專項事務;
6、完成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要求:
1、35周歲及以下,本科以上學歷,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優先;
2、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3、熟悉銀行業務知識、金融理論知識、專業經濟法律法規知識;熟悉國家經濟金融方針政策、國家及監管機構相關金融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4、具有3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5、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分析問題能力及較強的文字報告能力;
6、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德操守及風險識別能力,誠實守信,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