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上級單位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工作領導,按國家及地方要求對工程資料進行管理 ,熟悉本崗位業務 ,持證上崗。
2、負責資料的搜集、整理、裝訂及審查,確保資料按時形成。對工程技術資料質量負直接責任。
3、開工前收集工程開工證、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報告、測量成果等合法施工文件 ,及時歸檔。
4 、負責收集工程分包單位和原材料應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材料使用說明書、質檢(試驗)報告及合格證 ,并審查資料的有效期及與實物是否相符。
5、負責施工圖紙、設計變更、洽商的收集、歸檔及發放工作,洽商發放要及時 ,做好發放記錄。
6、及時改進資料問題,確保資料齊全、準確、整供潔、真實、無誤 ,與現場施工情況相符。
7、工程竣工后協助項目技術負責人做好工程備案工作,竣工資料和竣工圖要及時分類、標注、整理、編號、裝訂 ,竣工圖要加蓋竣工圖章標志,簽字齊全 ,移交相關部門。
8、負責工程有關工具書籍、上級文件接收、保管、借閱、發放登記工作 ,按發放記錄回收作廢、失效文件 ,并做好記錄。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需要駐場,有石油化工類項目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