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制定、審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制定公司安全監督工作計劃,對安全管理目標和指標完成情況提出改進、完善的相關方案;組織“雙預防工作”;
2.負責對公司各所屬企業、基建項目進行安全檢查,提出整改措施,進行閉環管理;
3.制定考評辦法,負責公司各所屬企業、基建項目安全考評工作
4.負責各所屬企業、基建項目安全事件(事故)的調查工作,并提出處理意見;
5.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信息報送工作;
6.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要求:本科及以上;電力行業相關專業、安全工程專業;5年及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經驗,有海上工程管理經驗優先;45歲以下;注冊安全工程師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