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在建船舶和公司區域內設備、設施的安全、防火、防盜、文明生產工作; 負責生產現場的巡查工作,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負責對“三違”、野蠻施工等違規行為進行教育及處罰,遇有嚴重險情,有權責令先行停止生產; 負責施工現場各工作中及部門間的安全生產協調工作; 對公司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進行檢查、跟進、總結,及時反映執行中的問題; 負責制作安全檢查表,并下發到責任部門督促其整改; 負責公司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配備及檢查; 負責公司區域藥品的檢查及配備; 負責廠區及總裝船上危險作業(二/三級動火作業、15米以上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艙室涂裝后測爆、腳手架搭設確認等)的審批工作; 負責對工傷事故及各類安全事故的緊急處理,同時對現場進行警戒,事后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負責單船建造過程中的生產安全、消防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及5S監督管理; 負責單船總裝過程中的消防設施配備及檢查; 負責單船總裝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牌、安全警示牌、施工動態圖、消防布置圖的配備及日常維護更新工作; 負責單船下水前安全物資的配備及確認工作; 負責對有限空間進行氣體檢測工作,落實安全防護措施; 負責公司生產區域內的噪音、溫度進行檢測并記錄; 負責垃圾盒現場的合理擺放及垃圾分類管理; 負責公司停車場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公司內車輛使用中的安全管理; 負責參與公司保衛工作的日常管理;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