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開展公司教育服務、資產運營、文旅業務開拓等工作的統籌、計劃、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2.根據公司的整體戰略和市場需求制定和執行文旅、教育服務板塊的市場策略和計劃。
3.開展項目合作洽談相關工作及項目運營管理的前后期工作。
4.策劃和執行線上線下品牌活動。
5.開展項目合作協議的簽訂工作,推動項目落地執行。
6.開展教育服務項目的合同、資金、名單的審核和賬號開通工作。
7.開展資產運營項目的租金收取和費用支付工作。
8.跟進項目運營管理的重要事項,包含與銷售方、平臺方、公司財務部的對賬工作,項目收支、各項費用成本等數據統計工作。
9.開展項目的內外協調接洽相關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任職條件
1.年齡要求30歲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學歷,經濟類專業優先;
3.具有品牌推廣、活動策劃、客戶服務等相關崗位工作經驗;
4.工作認真、踏實,有清晰的工作規劃和發展目標;
5.團隊協作、溝通交流能力強。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資格要求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能夠勝任崗位工作;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有吸毒史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區屬國有企業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