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組織實施審計工作;
2.與客戶建立良好的溝通,維護客戶關系;
3.監督、指導、檢查審計員的工作,保證項目的順利開展,能夠對項目組成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和指導;
4.對項目組成員考核、晉級、解聘提出合理建議;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任職要求:
1.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審計、會計、財務管理相關專業。有CPA執業資格證書且能近期轉入本所者。
2.3年以上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工作經驗,具有擔任一般項目負責人的專業知識、一般項目組織協調管理能力、有破產審計經驗者優先;
3.熟悉全部科目的審計程序和方法、了解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掌握現行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
4. 為人誠實正直,具備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較強的溝通、協調、組織、判斷能力和團隊精神。
五險一金、加班補助、全勤獎、帶薪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