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描述:
1、參與公司質量體系建立、內部自檢、外部質量審計、驗證以及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產品召回等質量管理活動;
2、承擔產品放行的職責,確保每批已放行產品的生產、檢驗均符合相關法規、藥品注冊要求和質量標準;
3、在產品放行前,質量受權人必須按照上述第2項的要求出具產品放行審核記錄,并納入批記錄。
任職條件:
1、具有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藥師資格);
2、熟悉《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3年從事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從事過藥品生產過程控制和質量檢驗工作,有中藥藥廠工作經驗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