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項目監理部監理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制工程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
(5)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7)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8)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9)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10)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1)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12)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任職要求:
1、需持有水利監理證,有高級職稱證,水利工程、土木建筑等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2、遵紀守法,堅持求實、嚴謹、科學的工作作風,全面履行職責,正確運用權限,勤奮、高效地開展監理工作。
3、努力鉆研業務,熟悉和掌握工程建設管理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提高自身素質、技術和管理水平。
4、提高監理服務意識,增強責任感,加強與工程建設有關各方的協作,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盡職盡責,公正廉潔。
項目地址:湖南省岳陽市平江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