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 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全面主持安保部工作;
2. 制定本部門工作目標、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崗位職責、規章制度、工作程序,并嚴格督導,在執行過程中進行修改及完善;
3. 協助上級領導制定各項安全、消防制度及應急預案等,定期檢查各項制度實施情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貫徹消防法規,負責檢查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4. 根據本部門的工作目標,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5. 主持召開部門工作例會,總結本部門工作,傳達上級領導及有關主管部門的指示,指導和布置具體落實措施。部署各項工作安排,做到清晰、準確,責任到人,完成時間明確等。并督導、檢查其各項決議的執行情況;
6. 對為本部門提供外包服務的承包方(包括但不限于保安 、消防、車場等)進行評價和選擇,對其實施管理。安排相關人員收集承包方的服務信息,進行統計分析;并對承包方進行日常的協調、督導,與有關承包商代表定期召開會議,以便及時溝通,提高管理水平;
7. 熟知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理流程,遇有安全、消防方面的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搶險并及時上報,協助上級領導處理現場工作;
8. 負責指導、監督項目所管理物業范圍內的安全防范工作,協調公安機關處理相關的重大刑事案件和火災事故;
9. 負責檢查監督項目保安、消防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項目經理提出整改意見,并檢查落實情況;
10.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2. 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責任心強,善于溝通,并能協調各部門的相互關系,具有相當的組織管理能力;
3.對現代化物業如辦公樓、商場、公寓的裝修以及機械、電力、鍋爐、管道和弱電等方面的專業知識有較全面的了解;
4.具有同崗位5-10年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