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協助審計部門負責人制定審計計劃;
2、主導開展審計項目:項目立項、發出審計通知、制定審計方案、完善審計底稿、形成審計報告初稿;
3、定期反饋審計進度及審計發現、匯總工作小結;
4、審計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審計、內控評價審計、專項審計及臨時調查報告等;
5、審計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的歸檔。
任職資格:
1、統招本科及以上財務類專業;
2、3年及以上會計所、券商及上市公司或大型集團公司審計部工作經驗(碩士研究生學歷可放寬至1年及以上);
3、具有獨立組織開展審計項目的能力,需持有CPA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