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行事故車輛的維修接待,確定事故車輛的出險性質,判斷維修類別,協助保險公司做好事故車定損核價,并確定維修費用的支付方式;
2.同車間、備件人員密切配合,協調安排維修事宜,做好事故車輛的零部件估價、維修、定貨等工作,確保事故車維修質量和工期;
3.每月對保險事故車的返廠情況(包括返廠業務提升情況及出險客戶未返廠情況)進行書面總結并提交服務經理;
4.對每單理賠業務進行結案檢核,審核退案原因及逾期原因的總結并提交保險理賠經理。
5.辦理保險登記,接聽客戶交通事故咨詢電話和求助電話,并做好記錄;
6.進行保險理賠維修數據的統計分析并提供改進建議;
7.建立客戶保險到期日期表,定期查看,聯系客戶辦理續保工作;
8.積極維護保險公司、交警大隊合作關系,提高事故車入場臺次,開發客戶保險工作,以及原有客戶流失問題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