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園區公用設施設備日常巡檢、保養、檢修計劃制定、故障維修;
2、負責處理園區能源供應故障,及快速解決各類突發事項,保障設備設施正常運行;
3、嚴格按照部門及公司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設施設備巡查記錄,滿足各類審計需要;并能借助AI等工具對數據分析,形成預防性指導意見。
4、良好的溝通及協調能力,及時響應各部門的需求,并處理部門內部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任職要求:
1、需具備供配電、特設、公用設施管理標準的修訂及維護的能力,有實際的專業操作經驗
2、一年及以上工作經驗,持電工證(低壓或高壓)、有特種設備證件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