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建設集團監督系統的文書相關工作。
2、組織制定年度監察審計工作方案、目標計劃及部門預算編制,并做好分解落實。
3、牽頭負責監督系統制度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制定總部監察審計部門職責和崗位說明書。
4、負責制定監督系統和集團監察審計處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5、負責監事會及部門會務組織和綜合文字工作,負責部門檔案資料管理及上傳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歷,工程造價、法律、財務會計、審計等專業,律師資格、或中級以上職稱可優先考慮。
2、具備一定的文字功底、文案撰寫能力,有較好的外語基礎以及監督部門從業經驗者可優先考慮。
3、具有良好的個人品行和修養,在歷任單位無違規違紀、違反職業/社會道德的情況;能適應經常出差,年齡25-3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