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1. 制定、執行和監管企業或組織的安全政策、規程和操作程序。
2. 實施安全教育與培訓,涵蓋安全意識教育、安全技能訓練及應急響應演練。
3. 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提出相應的改進建議。
4. 制定并監督安全檢查計劃,以確保企業或組織各環節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執行。
5. 參與事故事件的調查,分析根本原因,提出并跟蹤實施改進措施。
6. 組織并參與應急響應,與相關部門協作處理突發事件。
工作要求:
1. 大專以上學歷,5-10年同崗位工作經驗。
2.精通國家、地區和行業相關的安全法規,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
3. 擁有扎實的安全管理理論基礎和實踐經驗,能設計和執行安全管理體系。
4. 具備出色的組織協調、溝通技巧和應變能力,能與各部門協同開展安全工作。
5. 熟悉安全操作,掌握應急救援程序,能在緊急情況下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6. 具備較強的分析、判斷和問題解決能力,能有效識別安全風險并妥善處理安全事故。
7. 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專業精神,能承受工作壓力并應對各種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