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負責工程項目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現場消防保衛工作;現場衛生防疫、垃圾分類的管理。
2 參與項目環境、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計劃的編制工作,具體負責項目安全體系的現場運行管理;
3 對項目施工的機械設備安全進行檢測、評價,促進持續改進;
4 執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以及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推動項目安全組織保證體系的有效運行;
5 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制定,參加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核,并監督項目各部門、各專業施工隊伍的組織實施;
6 對安全生產有管理權、監督權、否決權,對項目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措施的貫徹與落實情況進行及時檢查和具體指導,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和人員,及時發現薄弱環節或失控部位,并提出整改意見(或整改通知書),并跟蹤復查;督促有關人員對重大事故及時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7 負責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種培訓、考核工作;負責辦理與查驗操作人員上崗證;負責建立特殊工種臺賬;
8 組織召開各種安全和文明施工會議;按照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做好安全資料,并有據可查,做好安全工作日志。
9、對項目部所發生的大小事故及時報告,不得私下處理及隱瞞。
10 制訂安全生產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11 每月底要對本月安全生產動態,存在問題及解決辦法以安全月報形式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