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項目主管制定年度工作計劃、預算及服務標準,落實各項管理制度,監管安防、工程等模塊。
2.負責對各管理處秩序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評比工作。
3.負責對全體安全管理員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全力穩定秩序員隊伍。
4.負責審核服務中心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并督促實施。
5.配合綜合部做好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培訓工作。
6.每月對各項目進行檢查、監督管理,使各項目能夠持續改進。
7.負責檢查各服務中心的消防器材、對講機等的維護和管理工作。
8.負責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9.負責組織全公司秩序員對各類應急預案的演練。
10.負責組織全公司安全管理員的業務培訓、體格訓練和考核工作。
11.協調處理有關安全管理工作方面重大的投訴。
12.負責協調轄區派出所、治安委員會、社區居委會等部門做好綜合治理及對外聯絡工作;配合公安機關進行重大事故處理工作。
13.強化對公司各秩序崗位的工作服務質量監督考評工作,建立健全夜間不定時查崗制度。
14.負責組織監督公司各管理處車輛管理工作。
15.負責組織監督公司各管理處安全類工程與工作。
16.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待遇5500,持有消防設施操作員證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