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機械設備監造,及駐點周邊核電設備、材料監造
資格要求:1. 年齡:25-45 歲。
2. 本科學歷,材料類等相關專業,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
3. 3 年以上核電相關機械類設備相關技術、工藝、質量控制或監造經驗。
4. 身體健康,工作認真負責,熟練掌握各類 Office 辦公軟件,具有良
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5. 能接受根據工作需求,調整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6. 優秀人員可放寬條件。
工作地:
上海、陜西、重慶、山東、河北、遼寧、江蘇、湖北、黑龍江、四川等
地(根據工作安排確定具體工作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