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崗位操作規程及落實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前后崗位的協調工作。
3.負責崗位設備設施的運行、巡檢、維護保養等,包括環保設備設施。
4.負責跟蹤當班本崗位檢修任務。
5.負責本崗位區域衛生清理及保持。
6.負責清罐、回收料等用工監督管理。
7.按要求做好崗位相關記錄。
8.完成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
2.具備良好的溝通和表達能力,能吃苦耐勞,愿意學習。
3.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化工廠工作經驗者優先。
4.需提供違法犯罪記錄。
5.服從管理,懂得變通。
原標題:《生產操作工(礦石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