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資格:
一、具有工程類相關安全管理經驗10年以上。
二、具有安全資料及安全現場經驗。
三、持有安全員證書。
四、熟悉北京市項目管理,具有豐富的管理經驗。
任職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與要求,協助項目經理組織和推動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為項目安全工作主要責任人。
二、建立并負責項目安全檔案的編制和管理工作,組織制定項目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及文明施工策劃等,匯總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同時監督檢查實施。
三、建立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按要求配足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各單位負責人安全履職情況。
四、參加對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風險評估工作,參與審查預控措施、應急預案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參加開工前的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到現場檢查開工安全施工條件,監督安全措施的執行。
五、參加項目安全會議和生產調度會,協助項目經理布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推廣安全施工經驗,負責定期召開安全員工作例會。
六、組織開展安全施工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新員工進行一級安全教育,監督組織下級(分包)單位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七、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對檢查出的安全問題隱患應立即通知責任單位按“三定”原則整改;協助項目經理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監督、檢查分包單位安全資質和班組活動。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行為,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八、組織制定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并監督落實;督促協助項目有關人員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試驗、鑒定工作;督促分包單位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
九、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負責制定安全施工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嚴肅查處事故和違章違紀行為,對安全工作實行重獎重罰。
十、檢查突發事故應急物資、設施和隊伍配置情況,定期組織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十一、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對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