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負責本部門相關規章制度的擬定、修改、編寫以及完善工作;
2.負責托管企業重大股權相關事項的管理,包括托管企業設立、合并、解散、增減注冊資本、投資企業對外投融資、股權轉讓及其他需外經貿集團審批的重大股權管理相關事項;
3.擬訂托管企業(包括托管企業出資的企業)解散、注銷、破產清算、股權轉讓等實施方案,員工的安置方案;
4.對接破產清算管理人,協助完成托管企業破產清算工作;
5.為公司各項工作開展提供法律支持,處理或協助處理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工作;
6.跟進接洽、篩選不良資產投資項目,負責不良資產拓展、調研、談判、盡調、收購方案的制定;
7.評估不良資產項目的風險性,可投資性,并撰寫項目投決報告,給出投資方案和建議;
8.實施不良資產包在后續管理,包括重組、清收、轉股等各種處理方案;
9.對公司各部門的風控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負責公司法律性文件審查、外聘法律顧問管理、協助法律訴訟等工作;
10.信訪及維穩相關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任職要求
①法律、金融、工商管理、財會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②具有3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有資產管理公司、律所、大型企業等機構相關從業經歷優先考慮;
③熟悉企業管控、改制、清算、退出;不良資產管理及處置工作, 具有團隊管理經驗者有限考慮;
④具有律師、注冊會計師、注冊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等相關專業職業資格者為優;
⑤良好的計算機應用知識,熟練使用office等辦公軟件;
⑥熟悉相關法律、法規;
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及品行操守,誠實守信、廉潔從業,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⑧工作責任心較強,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應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