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福田區委政法委反邪教崗位社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對涉邪人員開展相關服務工作,做好工作記錄;
2.撰寫年度反邪教工作總結等相關材料;
3.對接相關職能部門推進反邪教工作事項落實執行;
4.完成用人單位交辦的日常工作任務;
5.其他相關階段性、臨時性任務。
資質要求:
1.具備社會工作專業背景或有相關社會工作服務經歷;
2.需持助理社會工作師及以上資質證書,深圳市注冊社工;
人員要求:
3.為人態度端正,有進取心,做事認真負責,落地能力強,能較好地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事項;
4.具備一定的公文寫作能力,能夠獨立完成相關材料撰寫任務;
5.適應能力較強,能夠盡快熟悉并上手業務工作;
6.具有一定的溝通協調能力,有團隊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