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潮品買手自營集合店經營):
1、負責店鋪銷售指標跟進與個人指標的完成,能獨立完成員工帶教等工作;
2、負責樓層、店鋪及導購員日常營運管理及店務管理等;
3、傳達并執行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
4、負責召開早班會,定期參加、召開各項工作會議,并制定各項管理改善方案;
5、負責協助營運經理制定業績目標達成的行動方案并執行、跟進;
6、負責上報、解決所管轄區域的店鋪疑難、重點問題及突發事件;
7、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任職資格:
1、銷售管理、市場營銷專業或相關專業專科以上學歷;
2、具備3年以上鞋服類零售管理、團隊管理、店鋪運營支持等相關工作經驗;
3、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應變能力,抗壓能力;
4、工作積極主動,責任心強,有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