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遵守、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做好出納工作。
二、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數額,不坐支,不挪用,不得用白條抵頂庫存現金,保持現金實存與現金賬面一致。
三、工程款、保證金、材料款的及時審核、轉賬、登記等,工資的制表及發放。
四、負責公司的開戶、銷戶、對賬、年審、保函等銀行各項業務的辦理。
五、負責與各分公司之間的資金業務往來、查詢各分公司銀行賬戶情況
六、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執行安全制度,認真管好現金、各種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據及其他證券。
七、負責每月的現金支出計劃,分清資金渠道,有計劃的領取和支付現金。
八、認真審核各種報銷或支出的原始憑證,根據原始憑證,記好現金和銀行帳。
九、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