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要求】
1. 國內外知名高校法學碩士及以上學歷;
2. 已取得律師執業證,執業經驗1-3年;
3. 持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具備獨立駕車能力;
4. 形象端正,氣質干練,無不良執業記錄;
5. 品行端正,恪守職業道德;具備敬業精神、創新思維及開拓意識;
6. 溝通協調能力、執行能力及團隊協作能力突出。
【符合下列條件者優先(可放寬部分任職要求)】:
1. 法學/法律碩士、雙學士學位持有者;
2. 具有金融機構/跨國企業法務經驗者;
3. 持有證券/基金/專利代理等專業資質者;
4. 擁有北上廣深或海外金融法律實務經驗者。
【崗位職責】
1. 協助主任律師完成案件研判、文書起草、客戶對接及庭審執行全流程工作;
2. 參與團隊疑難案件研討及創新業務拓展。
【薪資待遇】
基礎薪資+案件績效獎金+個人案源提成(具體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