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負責消防日常巡查、設備維修、維護、維保等工作
1.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條例》,對管轄區域進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
2.遵循“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落實防火安全“三級”檢查制度。
3.確保辦公樓和商場等部位消防設施的正常狀態,監督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的落實。
4.負責對各裝修施工單位進行防火監督、宣傳及檢查指導工作。
5.協助消防主管與地方消防局聯系、協調、溝通和配合工作。
6.協助消防主管對在崗外包安保和新進外包安保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并進行消防演習策劃和消防訓練。
7.協助消防主管組織義務消防隊。
8.對裝修現場消防進行管理和巡查。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40歲以下優先;
2.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
3.具有三年以上物業消防或消防檢測等工作經驗。
4.具有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