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組織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環保方面法規的學習、培訓;組織制定、修訂、審查安全技術規程和其他安全環保管理制度。
2、制定安全檢查方案并組織開展、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落實完成;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3、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4、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參與基層上報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負責公司的安全、環境和職業健康的宣傳教育。
6、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嚴格排查各類安全、環境隱患,落實現場整改情況。
7、對特種設備及各類安全附件進行安全檢查,并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的證件辦理工作。
8、監督、檢查各生產排污口及治污設施的運行狀況;填寫企業環保工作報表以及報送環保局的各項環保工作報表;對污水總排污口和雨水排放口進行日常檢測并及時報告檢測結果,對廢氣排放口定期檢測。
9、協助部門負責人完成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