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修訂輻射防護相關管理制度、操作規程;
2、負責組織輻射防護相關危險源識別與隱患排查;
3、負責配合生產、研發部門制定各類輻射防護相關操作規程、工作方案;
4、負責開展個人劑量監測、放射性工作人員定期職業健康培訓。
任職資格:
1、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核與輻射相關專業;本科滿3年工作經驗,碩士畢業生滿2年工作經驗;
2、助理工程師及以上,持有高級工程師證優先;
3、有核工業企業、核技術利用企業、輻射環境監測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職業衛生評價單位從事輻射安全管理、輻射監測、核相關項目等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