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40周歲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水產養殖學、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水生動物醫學等相關專業;具有相關專業領域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掌握苗種培育、營養與飼料、工廠化循環水養殖等海水魚類繁育及養殖領域專業知識和技術,能獨立進行保種、育苗、設施養殖等科研項目技術研究和項目管理;具有較豐富的海水魚類繁育及養殖項目研究、生產或管理工作經驗,擔任過相關科研項目或課題負責人,熟悉海水設施養殖產業;具有較強的文字撰寫和溝通協調能力,能適應省內經常出差;具有技術成果轉化或推廣經驗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