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項目公區設施設備的運行、修理、檢查、保養、報事報修、安全巡查、裝修管理等工作,保證設施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2.做好節能降耗措施,提高設施設備使用效率;
3.開展應急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4.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任職要求:
1.高中及以上學歷(相關專業,工作經驗豐富者可考慮降低);
2.具有工程維修工作經驗優先;
3.能獨立完成設施設備維修工作;
4.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服務意識強;
5.有電工、焊工等專業證書優先考慮;
6.符合勞動法相關規定;
7.年齡45歲以下。
月休4天
1.8:30-17:30
2.17:30-次日8:00
綜合工資:4500
月固定工資標準+餐費(20元/工作日)+學歷工資(大專50元/月;本科100元/月)+績效浮動+年終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