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崗位職責:
(1)負責管理項目所有電視、音響、監控、通訊、消防安全設施及其它弱電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
(2)負責管理項目所有弱電設備設施的安會操作程序和維修保養范圍并按要求進行。
(3)制定弱電設備設施的月度、季度、年度維修保養計劃,并保證計劃按規定的要求和規范按時完成。
(4)接受和完成值班室的運行調度和日常維修工作指令。
(5)按經營需要提出更新改造設備的合理化建議。
(6)配合每月一次的例行消防設備的檢測演習,發現問題及時解決。2、任職要求:
(1)身體健康,年齡在50歲以下。
(2)技校、職高或中專及以上學歷。
(3)5年以上工作經驗,具備高/低壓電工證。
(4)對弱電設備、電子器材、通訊廣播器材、計算機技術等有廣泛的了解。
(5)熟悉弱電設備設施和維修服務工作要求,能熟練對弱電設備設施進行維修、保養。
(6)具備較高的紀律性、責任心、執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學習能力。
(7)黨員優先。
(8)有大型體育場館運維經驗優先。
職位福利:多次晉升機會
原標題:《弱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