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負責檢查執行各級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落實情況。
2 組織各工程參建單位的安監文件、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的編寫、審查及管理。
3 組織各參建單位生產流程巡查、關鍵點值守,安全工作會議和整改工作,對安全會議形成紀要。
4 對參建單位安全組織機構和責任人的網絡化管理進行監督指導,為其安全工作計劃的編制制定指標并跟蹤落實考核整改獎懲。
5 協助處理公司內部安全事故,分析安全事故原因并按規定及時匯報,按安全管理制度提出處理建議。
6 監督、組織公司各部門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有關安健環方面工作的實施。
7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