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負責部門的全面管理工作,堅持以客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按照標準督導部門員工完成對客服務、衛生及安全工作,認真挖掘客人需求,不斷完善和豐富房務部的個性化服務,制定落實成本控制措施,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搞好本部門的崗上培訓計劃工作,加強各部門的協調溝通,確保房務部服務整體性。熟悉并精通本部門業務、有較強的組織、溝通和協調能力、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管理能力。
二、職位要求:
(一)工作內容
1.根據療養院業房務管理的特點和要求,建全完善本部門各項管理和運作機制,向療養院分管領導負責;主持本部門管理會議,負責本部門各項工作的計劃、組織和指揮,帶領部門全體員工完成療養院下達的保障服務指標;
2.察看VIP房,拜訪病客及長住客人,處理客人投訴和意見,督導客人的失物管理,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加強檢查和控制(抽查率15%),確保部門服務、衛生、安全工作任務的完成,組織并參與VIP接待的各項房務工作;保持與客人的信息溝通,注重收集客人需求變化,制定個性化服務措施;
3.及時把握銷售動態,跟蹤銷售信息,認真做好房態控制和管理,合理調配客房使用,減少資源的無謂浪費;制定部門預算,控制房務支出,做好設備保養,跟蹤最新產品及技術,倡導綠色消費,合理降低房務成本;
4.根據預訂制定相關培訓計劃,(每周一次理論或實操);制定部門用工計劃,負責部門各級人員的選聘及培訓,公正做好下屬績效考評,嚴格獎懲,抓好部門團隊建設。
(二)基本要求
1.遵守國家法律及單位規章制度,無違規違紀情況,具有良好職業素養、勤勉盡責、團隊合作,作風形象和職業信譽好;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政策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
4.工作經驗:具有3年以上崗位相關工作經驗及3年以上管理經驗;
5.具備的關鍵能力要求: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較強的組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和自我學習能力。
(三)限制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應聘: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在黨紀處分影響期內或尚未解除政務處分的;
5.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另有規定不能被聘任為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 6.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