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秩序維護年度及日常工作計劃,檢查并督促實施;
2.做好秩序維護人員的崗位培訓工作;保證秩序維護隊伍相對穩定性;
3、負責制定安全、消防制度及各項應急方案,并定期檢查,及時對各項目制度進行調整、完善;
4、及時處理區域內發生的治安、消防等突發事件,并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處理工作;
5、負責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人員的工作安排,且監督檢查其工作質量,并準確、真實地做好記錄。
要求:
1、40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
2、退伍軍人優先;
3、具有2-5年以上的物業秩序管理崗位工作經驗,熟悉物業管理工作流程和規范;
4、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應急處理能力,能有效維護物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