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安全巡查與秩序維護
負責管轄區域(如校園、廠區、辦公樓等)的日常巡邏,排查安全隱患;
維護公共秩序,處理突發事件(如糾紛、盜竊、火災等);
監督門禁管理,核實人員、車輛進出權限。
2、監控與應急響應
操作安防監控系統,及時發現并上報異常情況;
參與制定應急預案,執行消防、防暴等安全演練;
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處理案件或災害事故。
3、行政與協作
登記值班日志,整理安全臺賬及檔案;
配合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如反詐、消防知識培訓);
協助上級完成安全檢查、整改及迎檢工作。
4、其他職責
管理安保器材(如對講機、防暴器械、消防設施);
節假日或重大活動期間加強值守,保障安全。
任職要求
1. 基本條件
年齡:18-45周歲,身體健康,能適應夜班及戶外工作;
學歷: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可放寬);
證書:持有《保安員證》或《消防設施操作員證》優先;
無犯罪記錄,政審合格。
2. 能力要求
熟悉安保工作流程,掌握基本消防、急救技能;
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警惕性,能冷靜應對突發事件;
良好的溝通能力,能妥善處理人員沖突;
3. 優先條件
退伍軍人、警校畢業生或具有1年以上安保工作經驗;
持有C1駕照(需駕駛巡邏車);
掌握防暴器械使用或具備初級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