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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國家、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在企業的貫徹落實,定期監督檢查集團各子公司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2、制定并分解集團各子公司的安全(環境)目標,監督目標實施的過程及標準文件在各園區的執行情況。針對執行異常進行定期通報。
3、掌握集團各子公司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環境、消防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各園區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制止、處罰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
4、協助制定集團安全標準制定和貫徹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消防、環保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園區的執行情況,并形成報告。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生產措施計劃,負責安全投入預算的編制和合理審核,并監督檢查安全措施項目的完成情況,對安全投入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6、參加新、改、擴建工程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三同時”的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對不符合安全、環保規定的持否決權。
7、組織開展集團各園區各類安全活動,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負責定期跟進各園區員工安全培訓教育,(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安全技術、消防等知識教育、特種作業人品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9、負責各園區事故的收集、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進行處理,針對全集團各子公司平行宣導。
10、制訂集團各園區安全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推進各園區按期演練工作。
11、收集各園區地方安監、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和上級安全管理機構的指導及建議項,并分析歸納提交標準輸出人員修訂。
工作要求:
1、專科及以上學歷,有5年以上安全生產監察和管理相關工作經驗,有多個生產工廠安管、協調統籌經驗優先。
2、持有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和一級/二級消防工程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