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酬標準:底薪6000元(稅前)試用期1-3個月。入職即繳五險一金,法定全休。(工作時間隨法院)
2、崗位職責:
(1)利用辦公辦案平臺處理立案,卷宗歸檔等操作。
(2)出具并核對各類裁定書、執行等法律文書。
(3)負責案件各環節的推進、監督、執行工作。
(4)按照要求做好崗位數據統計和信息整理采集工作,協助上級領導進行數據管理和分析,對跟進的數據進行記錄,并做好案件的后續跟進工作;
(5)完成中心委派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任職條件:
(1)專業:法學本科畢業
(2)有法院實習或有法院工作經驗者優先;
(3)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執行能力,熟練使用各類辦公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