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與有關人員研究設計任務書及有關文件,掌握本項目的設計原則,及時取得院技術領導的指導,在充分掌握資料的基礎上組織開展方案及后續設計工作;
2、組織各專業設計負責人研究設計方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和方案比較,綜合各專業需求,使設計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3、協同運營管理部根據設計合同規定的出圖日期,會同甲方、相關專業訂出本工程的設計配合進度,共同制定項目設計計劃,并協同運營管理部定期督促各專業完成進度要求;
4、與甲方、政府部門、合作單位進行有效的溝通及匯報,解決碰到的疑點、難點問題,處理與甲方的來往文函、郵件等;
5、督促各專業負責人嚴格執行院質量體系的有關標準及規定,組織各專業根據業主下達的指標進行限額設計,確保工程項目的設計質量,對各專業的設計成果的完整性、統一性負責;
6、與各專業負責人密切配合,做好互提條件工作,解決專業間的技術難點問題,推動設計的進展,協調相關專業(含裝修和園林)之間技術問題;
7、組織召開有關專業會議,研究技術方案,布置和檢查項目的設計工作,組織參加項目評審,協調解決項目的技術難題;
8、設計完成后組織好專業會簽,檢查建筑、結構、設備、裝修和園林專業的主要設計圖紙,并按規定簽署;
9、組織項目報建、送審、各專業歸檔等工作;
10、組織做好施工圖交底、會審工作,組織各專業及時處理施工中出現的有關技術問題,做好《設計更改申請》的出圖記錄,在工程完成后編制出《設計更改申請》目錄表;
11、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組織各專業設計負責人做好設計總結;
12、必須持有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