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職責:
1.負責園區的日常秩序管理,做好園區公共秩序維護工作,負責園區內秩序人員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各崗位人員工作檢查,對工作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3.定期對項目秩序人員進行秩序維護相關培訓,提升團隊專業技能;
4.及時有效的處理園區各類突發應急事件;
5.定期檢查各項安全設施的完好,及時發現并處理安全隱患;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并及時匯報。
二、崗位要求:
1. 年齡50歲以內,退伍軍人優先;
2. 有物業秩序管理崗位工作經驗1年以上,能夠獨立管理園區的安全工作;
3. 執行力強,有服務意識,具備預防、制止、處理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
4. 熟練使用電腦、對講機、執法記錄儀等相關電子設備。
三、工作時間:單休,8: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