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電話調解員;
2、接受法院,人民調解組織的委派,通過電話溝通,處理民商事侵權類案件(以知產類案件為主),促成原被告雙方在應訴前達成和解,進而節省法律資源。
崗位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溝通能力強優先;
2、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普通話標準,邏輯清晰,45周歲以下,可接受優秀應屆畢業生;
3、品行良好,未受過刑事處罰及行政處分。
福利待遇:
1、工作時間及休息:9:00—17:30,周末雙休,國家法定假日休息;
2、底薪3000元+提成+五險一金,預計月收入5k-10k。
3、辦公氛圍好,有晉升空間,辦公地點5A級寫字間,交通便利,地鐵站200米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