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要求:
1.8年以上設計院工作經歷,熟悉濕地修復、河道生態治理、水生植被恢復等技術(如人工濕地、生態浮島等),掌握環境保護及生態修復全過程(方案、初設、施工圖)設計工作,需具備獨立負責環保類項目(如環境影響評價、水處理工藝設計、生態修復等)的經驗,作為專業負責人具備獨立完成3個以上相關大型項目設計工作經歷;
2.具備豐富的生態規劃與景觀設計、污染控制與治理設計、生態基礎設施設計、生物多樣性保護設計或優化能力,包括生態敏感性分析、綠色空間設計、景觀生態修復、水環境治理、大氣污染防治、固廢處理與資源化、生態河道與濱水設計、本土物種應用、生態連通性等;
3.擁有EPC項目設計管理經驗,具備項目設計評估、設計策劃、方案比選等專業設計管理能力;
4.熟悉國家政策、法規、標準和專業規范,能夠從質量、安全和合規性等方面對項目進行全方位把控; 5. 熟練使用水環境模擬軟件(如MIKE系列、SWMM、HEC-RAS、AQUATOX等),具備水質監測、工藝優化等實操能力;
6.具有良好的語言溝通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