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建立礦業礦權項目拓展渠道,獲取意向投資項目資源;
2.獨立完成礦業礦權投資項目的執行工作,包括項目的評估與考察、可行性研判、投資收益測算、風險評估等。
3.針對投資項目展開盡職調查工作、全面詳細了解項目情況,為投資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4.參與項目投資協議文件的起草、項目投資談判簽約。
5.負責已投項目的跟蹤管理,對項目公司進行投后管理,全過程進行風險監控,協助被投企業運營管理、業務發展等規劃實施。
6.協助公司領導在對外業務中各類合同的起草、審核,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和簽訂。
任職資格:
1、211碩士及以上學歷,經濟、法律復合背景優先,通過CPA,CFA,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
2、3年以上投資/法務工作經驗,VC/PE工作經驗, 基金從業資格證;
3、熟悉國家及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具備優秀的行業分析、項目投資分析、財務分析、市場分析等綜合能力。
4、能獨立完成項目分析研究判斷、評估、交易結構設計、商務談判、投后管理和投資退出等相關工作;
5、具有全面的投資理論知識基礎,有敏銳的投資意識,對投資項目有較強的洞察力和分析判斷力;
6、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商務談判能力及抗壓能力。
7、執行力強,學習能力強,作風穩健,職業操守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