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學校語文教師
具有漢語言文學等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特級教師、名師等稱號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具有相應教學崗位所需教師資格證書(高中/中職及以上);
具有相關教學經驗、中級及以上職稱者優先。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素質和道德素質,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
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資格、技能等條件,身心健康,能適應工作需要;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要求;
應聘人員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外省市戶籍非應屆畢業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30日。對于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緊缺急需的人員可不受一年居住證條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