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珠海酒店群政府監管設備設施、非監管設備設施等電氣安全監督工作;
2.負責宣傳與貫徹落實國家及集團電氣安全標準,督促推進電氣安全領域的合法合規性,對電氣安全監督工作按期與保質保量完成承擔責任。
3.配合安管部負責人推進珠海酒店群各單位搭建并持續完善安全管理體系,負責電氣安全相關工作;
4.負責督促檢查按計劃按法規標準規定開展應急演練,并參與管控重點和重大風險應急演練活動,提出反饋建議與意見;
5.組織或主持本級電氣安全事故調查,復核/監督抽查下級電氣事故事件調查工作,并參與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開展調查;負責編寫電氣事故事件典型案例并推進“三查三改“。
任職要求:
1. 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有相關電氣安全管理的工作經驗;5年及以上工作經驗,電氣管理相關專業的優秀應屆畢業生也可考慮;
2. 了解國家和各級政府涉及珠海酒店群電氣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標準,善于學習,能通過自學快速熟悉掌握集團《安全大綱》及集團相關安全標準;
3. 具有基于酒店電氣安全領域全局思考能力、管理能力、歸納總結與分析能力,具有熟練運用電氣安全技術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