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煤礦的日常安全生產經營管理。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各級主管部門關于煤礦行業的政策和規定,守法經營。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決定。
3.全面負責煤礦的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管理、技術裝備和培訓并重”的原則,嚴格執行“三大規程”(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確保生產安全。
4.負責組織煤礦以安全責任制為中心的規章制度建設;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建設;安全文化和安全技術教育體系建設;應急和救災救援體系建設,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5.領導、指揮各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含技術負責人)抓好設計、生產、技術、質量標準化、機電、基建等煤礦生產技術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制訂煤礦各項規章、制度、規、標準,建立一個嚴格有序的企業規章制度系統。
7.負責組織制訂煤礦年度生產經營方針、目標、實施措施和考核方法,并按要求報公司審批后組織實施。
8、定期組織召開礦務會、礦長安全辦公會等會議,研究決策安全生產等企業經營管理重大問題。定期參加安全、生產等專業例會,了解情況、部署工作、傳達上級精神,協凋解決問題。
任職要求:
1.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涉煤相關專業;
2.15年及以上行業經驗,5年以上同崗位經驗;
3.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有從業所需資格證書;
4.較強的領導決策能力、管理能力、計劃與執行能力、溝通協調能力;
5.高度認同企業文化。
職位福利:節日福利、全勤獎、績效獎金、包吃、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