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合規體系管理:
(1)負責起草《合規管理辦法》《合規經理管理辦法》等合規相關制度文件;
(2)協同合規委員會、各部門開展合規訪談或調研;
(3)負責牽頭起草合規管理體系建設方案及合規管理體系建設工作;
(4)協同配合風險管理委員會、各部門制定公司《合規義務清單》;
(5)協同配合風險管理委員會、各部門編制《合規承諾書》及《合規管理手冊》;
(6)指導公司所屬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合規管理工作;
(7)組織開展合規管理培訓、宣傳和教育,推廣合規文化;
(8)接受合規咨詢,配合對權限范圍內的違規舉報事件進行調查,并提出法律合規處理意見或建議;
(9)合規成果文件動態更新和維護;
(10)合規信息化建設。
2.制度體系建設:
(1)結合公司整體要求,規劃公司總體制度體系。督導職能部門進行制度、流程的優化;
(2)制訂和維護公司《制度管理辦法》等制度相關文件
(3)對各部門擬訂制度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
(4)對規章制度涉及的管理權限、管理方式、管理內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政策規定進行審核;
(5)牽頭各部門制訂年度制度立項計劃;
(6)動態跟進制度立項計劃,以半年度及年度為時間軸進行總結和報告;
(7)出具制度建設清單;
(8)動態更新和維護制度匯編文件;
(9)對規章制度是否與公司其他現行規章制度相沖突、重復進行審核;
(10)牽頭建設和管理制度管理系統,督導職能部門履行制度貫徹和檢查職責;
(11)負責OA辦公系統制度板塊維護。
3.法人治理體系建設:
(1)負責公司所屬全資及控股公司章程文本修訂及決策流程;
(2)根據三會議事規則修訂事項,牽頭權責清單表修訂工作;
(3)指導所屬全資及控股公司開展權責清單建設和優化工作。
4.其他工作:按照領導要求落實臨時交辦的任務。
任職條件:
1. 3年及以上法務、律所或國企相關工作經驗;
2. 具備良好的組織協調、溝通表達、學習理解、文字表達能力,具有一定服務意識和團隊協作能力;
3. 具有與崗位相匹配的專業知識,熟悉法律事務管理;
4. 對中國現行法律法規的全面理解,包括民法典、公司法、知識產權法、勞動法等;
5. 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律師執業資格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