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 組織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保障區域及下屬項目合法經營,維護股東權益;
2. 在集團統一制度體系下負責區域及項目財務體系建設,包括不限于財務人員管理、基礎財務工作標準化建設、業財融合能力建設、財務流程及制度優化建設等;
3. 協助區域總經理制定區域戰略,負責區域全面預算的編審與執行、預算調整及管控、預算執行分析等工作,提供建議,保障經營目標達成;
4. 參與區域及項目投資運營等重要管理會議、重要事項的決策和方案制定、重大經濟合同評審等;
5. 負責區域及下屬項目資金管理工作,籌集運營所需資金,保證區域戰略發展的資金需求,審批各項資金收支;
6. 負責區域及下屬項目財務核算與稅務管理工作,保障財稅工作符合財稅法規及集團要求;
7. 負責區域及項目財務分析工作,梳理關鍵財務指標,定期對財務狀況進行分析,為管理層決策提供高價值財務分析報告和管理建議,并為重大事項決策提供專項財務分析支持;
8. 負責區域及下屬項目外部審計、財務檢查等工作;
9. 監督區域及項目財務會計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合法性及真實性。
任職要求:
1.8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其中5年以上多項目或中小型集團財務管理經驗,有合資公司財務負責人經驗者優先;有5-10億體量公司年營收財務管理經驗;
2.國家統招本科學歷及以上,注冊會計師或中高級會計師優先;
3.熟悉國家各項財稅法規,具備扎實的財務團隊建設、內控制度建設、核算、稅務、資金、融資、全面預算、分析、投資支持等全面的財務管理知識及經驗;
4.熟悉環衛、物業等行業業務流程;熟悉國家財務、稅務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5.具備豐富的業財融合、復雜問題處理及多部門的協調溝通能力;
6.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邏輯思維能力及文字功底強,能承受一定的壓力,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